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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0kV高压供配电工程(EPC)招标公告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0kV高压供配电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0kV高压供配电工程(EPC)65bba739-085d-4bec-b73a-c7dd2cda8200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65bba739-085d-4bec-b73a-c7dd2cda8200
建设规模: 32658445.04元,其中:工程费31860654.53元(含暂估价);设计费(含可研报告编制费)797790.51元。65bba739-085d-4bec-b73a-c7dd2cda820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7-10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71-64320979)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其他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22043119;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大学 经办人: 石老师
办公电话: 0871-6591060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涛、朱玺元、余灏楠、张博皓、李杰、仇永胜
经办人: 王涛、朱玺元、余灏楠、张博皓、李杰、仇永胜
办公电话: 0871-63819068 移动电话: 1509665163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000202600242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0kV高压供配电工程(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17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31 09:00
开标地点: 二楼网上开标室6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265.84450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0kV高压供配电工程(EPC),包含供电专项可研文件编制报批、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线路敷设、土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送电及其他完成本工程所需相关施工手续办理等一切工作,向招标人提供完整齐全的竣工资料。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在云南省内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在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上应有使用用途。)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设计项目负责人(设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以及劳动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劳动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业绩要求:
其他: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在云南省内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在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上应有使用用途。) 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设计项目负责人(设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以及劳动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劳动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电力或机电或电气类),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拟派往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除外)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注: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须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单位内部财务报表即可,不对备案赋码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查询。 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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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7-09 14: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