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席路(春江路-扬子津路)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兴席路(春江路-扬子津路)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KFFFJSZ2026040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席路(春江路-扬子津路)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开管许发[2026]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华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兴席路(春江路-扬子津路)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兴席路(春江路-扬子津路)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南起春江路,北至扬子津路
2.3 建设内容:现状兴席路道路全长3320米,宽度30米,本项目拟沿兴席路铺设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其中(1)雨水管道长度约6297米,管径d600-d1200;(2)雨水口连接管长度约1900米,管径d315-d450;(3)污水管道长度约1013米,管径d400-d500;(4)预留过路管1293 米、预留电力管道434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含雨污水管道改造、道路翻建、桥涵、绿化、交安及监控设施、深基坑、管综等及相关配套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现状兴席路道路全长3320米,宽度30米,本项目拟沿兴席路铺设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7273.32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兴席路(春江路-扬子津路)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2.9 工期: 18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及标准
合格制:合格制
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超过9家,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如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超过3家,但不足9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确定。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 是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初步评审 |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资格预审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项目负责人 | 与资格预审一致。如不一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
| 2.2.2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分 其他:/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88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选择技术文件及投标人业绩得分汇总排名前n名(投标人超过 12个的,n=9;投标人 9-11 个的,n=7;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n=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 若第n名出现得分相同时,则取技术文件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技术文件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由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 5%一档);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 0.5%一档); Q1、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 92%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
